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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瓯动态|平阳县李坚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本所任管理人的泰宇房开破产重整项目协调会

发布作者:master 发布时间:2017-10-31

 

2017年10月21日下午,平阳县常务副县长李坚在平阳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推进协调会。平阳县县府办、县法院、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鳌江镇政府、县公安局、维稳办、征收办、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与会议,就泰宇公司破产重整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讨论。


会议上,首先听取了破产管理人执行负责人叶智焕律师关于泰宇项目重整、办证、经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全面报告。嗣后,各政府职能部门就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分析。分析。

最后,李坚常务副县长充分肯定了管理人前期工作,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泰宇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推进,支持投资人进行并购重整,同时要确保办证及复工资金收回,对会议涉及的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一分解并进行了工作布置。李坚常务副县长同意管理人提出的重新设立政府专项工作组的建议,提出了将具体设置税务、工程、拆迁、维稳等各工作小组,由县政府相关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全力推进泰宇项目各项工作。

 

据悉,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系平阳县重大维稳案件,系平阳县法院受理的第一例破产案件,该案辖下项目“泰宇花苑”原被誉为“温州第一烂尾楼”,案件总金额约25亿元,涉及500多购房户房屋交付、众多拆迁户权益、工程债权、金融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等,前期矛盾丛生,情况复杂。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2日作出【(2013)温平破(预)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担任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派出了叶连友主任担任负责人,叶智焕副主任担任执行负责人的破产管理团队,开展破产重整工作。平阳县专门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配合管理人推进。本所律师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债权人认定,通过建立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与工作组协调会,与业主的情况通报会等沟通联系机制,通过实实在在的复工,取得了购房户、债权人等各方信任,切实有效的推动了矛盾的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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