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巨浩
潘巨浩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
民商事案件(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破产案件(申请破产、担任管理人)
教育背景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参与办理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税局、温州市国税局、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案件及非诉事务。
自2012年8月10日起,本所担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第一个破产重整案件浙江欧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参与处理该案重整过程中的相关事务。
另,自2013年1月22日起,本所接受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有重大影响的温州地区第一例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即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参与处理该案重整过程中的相关事务。
执业以来累计办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近二百件。
2012年2月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4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擅长民商事案件及破产案件的办理。
上一位:林浩森
下一位:尚文化